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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城市每增加10万辆可规划一个车市
本报讯近日,省商务厅、省公安厅、省工商局、省国税局,结合我省实际,首次联合出台了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,明确要求充分认识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重要性、加强二手车流通市场的统筹规划、切实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管理机制、加强二手车市场检查。
按照规定,我省二手车流通行业的发展将遵循统筹规划、合理布局、破除垄断、鼓励竞争、促进发展和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汽车保有量合理确定二手车交易市场数量。原则上成都市每增加20万辆以上、其余二级城市每增加10万辆以上可规划一个;其市场交易、办公需要的固定场地,原则上成都市规划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,二级城市不低于1万平方米,避免盲目建设、无序竞争。
规定对二手车交易行为作了规范: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不得经销、买卖、拍卖和经纪盗抢、走私等9类车辆。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对车辆状况、使用时间、行驶里程、税费交纳、重大质量瑕疵、资产权属等内容进行公示。建立完整规范的二手车交易档案,确保档案资料真实、完整,交易档案保存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。
为解决二手车交易缺乏公正性问题,规定还明确了二手车经销企业、经纪机构、鉴定评估机构、拍卖企业的职责范围。
(西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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