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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改变空调淡季和旺季价格相差很大,采购单位的采购时间先后不确定,且个别品牌厂家采用片区授权经销,不同区域供应商无法形成竞争这一现状,最大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筠连县对空调设备采购实行协议供货方式。在多家参与竞标的供应商中,经评委评审,确定两家有实力的供应商,作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空调设备协议供货商,克服公开招标成本较高,程序复杂,完成采购时间较长,给采购单位带来诸多不便的问题,实现了采购单位在产品价格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满意,供货商在投标上减少人力物力的满意。截止到2008年8月,共实行空调协议供货3次,预算金额14.6万元,协议供货金额11.6万元,节约资金3万元,优惠率12%(协议采购约定优惠率)以上,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良好效果。(苏端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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